
【华山景区就餐被宰?7人3盆米饭78元,店家:高级用料,都是用矿泉水煮的】陕西渭南,7名游客爬完华山到一家餐馆吃饭,几人饿坏了,点了三盆米饭和一些菜,总消费439元。结账时,游客突然发现,三盆米饭收费竟要78元,简直太贵了,而且,菜单上只写了一小碗3块,根本没写一盆的价格。店家解释说,他们用的五常大米和矿泉水蒸煮,一盆约8小碗,不存在乱收费一说。游客无法接受,向市监局投诉。
4月6日,一群游客爬完华山,累得腿都打颤,找了家饭店吃饭。7个人饿坏了,点了一堆菜,还特意让店家上大盆米饭,想着多吃点补补力气。
等吃饱喝足结账时,其中一个游客扫了眼账单,差点跳起来,总共消费439元,光3盆米饭就收了78块,合着一盆26元!
更离谱的是,结算单上米饭的计价单位乱七八糟,一会儿写“1克”,一会儿写“1盅”,看得人一头雾水。
而且,菜单上只标了小份米饭3元,大盆的价儿连提都没提。
游客们炸开了锅,之前点餐时,店家也没说大盆米饭这么贵,他们还以为是免费或者便宜管饱,哪能想到一盆要26块。
几人越想越气,当天就向相关部门投诉了。
这事传到网上,网友们也吵翻了。有人说,要是用的是五常大米,还得用矿泉水蒸,再加上一盆能盛8小碗,26块好像也能接受。
可更多人觉得,商家没明码标价,又不提前说清楚,这不是坑人吗?明摆着侵犯消费者知情权。
4月7日,记者联系上涉事餐馆,店员解释说,小份米饭确实是3元,游客要的大盆,一盆能装8小碗多。
而且,他们店里注重品质和口感,用的都是精选的五常大米和矿泉水,所以才卖26元。
至于单据上的“1克”“1盅”,是因为点菜宝系统限制,只能选“克”为单位,实际上不是按克收费的。
工作人员还承认,大盆米饭确实没提前标价,接下来会赶紧补上,避免再闹误会。
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受理了游客的投诉,正在调查。
工作人员说,米饭用什么容器、卖多少钱,商家自己定,但必须明码标价,提前告诉消费者。
针对这家店计价单位不规范、没告知大份价格的问题,会督促他们赶紧整改。
游客们现在还在等结果,他们觉得,就算米饭真的用了五常大米和矿泉水,也得先把价格说清楚,这么稀里糊涂收费,换谁心里都不舒服。
毕竟出来玩图个开心,谁也不想在吃饭的小事上闹心。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八条规定∶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、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。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、产地、生产者等有关情况。
餐馆菜单仅标注小份米饭3元,未标示大盆米饭价格;点餐时也未口头告知26元一盆的收费标准。
而且,结算单使用1克、1盅等混乱计价单位,导致游客对核心价格信息完全不知情 。
即便使用五常大米、矿泉水,也不能免除事前告知义务,游客因误以为便宜管饱而消费,属于信息不对称下的非真实意思表示 。
商家所说的“系统限制”不能成为违法借口,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可责令立即整改、补全价目,并可处罚 。
游客有权要求退还多收米饭价款,或按菜单3元一小份结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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